ACT! 社團法人台灣敏捷協會 網站服務使用條款

最後更新日期:2025 年 6 月 17 日

歡迎您使用 ACT! 社團法人台灣敏捷協會

在您開始使用本網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前,請詳細閱讀以下服務條款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。本條款是為了保護「[您的網站/公司名稱]」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及所有使用者(以下稱「您」或「使用者」)的權益而訂定。

當您開始存取或使用本服務,特別是當您透過「聯絡我們」表單提交資訊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如果您不同意本條款的任何部分,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
一、認知與接受條款

  1.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,修改後的條款內容將公佈於本網站上,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,本公司將不另行個別通知。
  2. 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將視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。
  3.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,應於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。當您使用本服務(特別是透過聯絡表單提供個人資訊時),即推定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
二、使用者守法義務及承諾

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。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:

  1. 透過聯絡表單或其他方式,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。
  2. 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。
  3.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。
  4.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或提交不實資訊。
  5.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。
  6. 利用聯絡表單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或濫發廣告訊息。
  7.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。

三、服務內容之變更與中斷

  1.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、暫時或永久停止提供本服務(或其任何部分)之權利,使用者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。
  2. 在下列情形,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,且對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,均不負任何責任:

    •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、更換、升級、保養或維修時。
    •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。
    •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。
    •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。

四、智慧財產權

  1.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、網站上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資料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的安排、網頁設計,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。
  2. 任何人不得逕行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進行還原工程、解編或反向組譯。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網站內容,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。

五、免責聲明

  1. 本服務僅依其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,對於使用者之特定要求或需求,包括但不限於速度、安全性、可靠性、完整性、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,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。
  2. 本公司不保證任何透過本服務傳送的訊息、檔案或資料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,因各該訊息、檔案或資料傳送失敗、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六、隱私權政策

關於您透過本服務(例如「聯絡我們」表單)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將依本公司之「隱私權政策」受到保護與規範。您瞭解當您使用本服務時,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依據該隱私權政策,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、處理與利用。

七、條款之效力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  1. 本條款中,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。
  2.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。
  3. 雙方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聯絡我們

若您對本服務條款有任何問題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:

  • 電子郵件: act@act.club.tw
  • 聯絡地址: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11樓之1(軟體園區二期G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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